民事诉讼状范文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张红,女,54岁,汉族,XX市XX研究所xx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址:XX市XX研究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被告:赵某,男,57岁,汉族,赵某现在广东工作,住址:XX市XX研究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XX元给原告;

  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XXX元给原告;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于1984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赵某2008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赵某2009年下半年到XX市XX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后来才知道赵某在XX市工作后结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女,30岁,XX省XX县XX镇XX村人)。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011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011年9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XX市,并在XX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012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3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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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XX赔偿XXXXXX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相关证据:

 1、赵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

 3、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红

  2013年4月16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xx,xx证词,xx,xx复印件各一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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