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违约承诺书】
违约责任承诺书
【篇二:很全面的投标承诺书】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证明
(粘贴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
1.4 工程相关承诺书
1.4.1 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1.4.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1.4.3 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1.4.4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1.4.5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书;
1.4.6 保证不借资质的承诺书;
1.4.7 保证不围标、不串通投标的承诺书;
1.4.8 履约承诺书;
1.6.9 对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的承诺书。
1.4.1 、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
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我公司违约,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我公司承诺,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和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同
意,该行为仍视为我公司违约。若更换项目经理,按中标价的 1%支
付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按中标价的 0.5% 支付违约金。
4、招标人认为有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承包人管理班子成员,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并按中标价的 0.5% 支付违约金。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场,且严
格接受业主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
岗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每工作日在岗工作时间不得
少于 6 小时;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离开现场的,时间
在半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监
理总监出具书面意见后,报发包人代表同意后并报鄂州市招投标监
督管理局备案。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其权力;该
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行
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 10000 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 20000 元支 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 50000 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
离岗)次数超过 10 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 20 天的,按违约处
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
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给予
承包人 6 个月至 3 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3 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外,我公司不会派
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参与管理本工程,
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同时由发包人向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报告。由鄂州市招投标监
督管理局视情给予承包人 6 个月至 3 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4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合同
执行过程中,绝不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国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作一次不良
记录;
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
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由招标人联系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违约金责任承诺书】
违约承诺书
本人承诺,今因向 先生借款人民币 (大写) 元(),于 年 月 日归还。
若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借款归还,按借款金额的按日支付违约金。超
过三日未全额归还借款金额的按十五日计算违约金额,超过七日未
全额归还借款金额的按三十日计算违约金额。若因此造成任何纠纷,
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