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状告教育总长章士钊始末

鲁迅参与的女师大风潮,迫使校长杨荫榆辞职

鲁迅状告教育总长章士钊,直接原因是鲁迅因女师大风潮被免去教育部的公职。1922年,鲁迅好友许寿裳在卸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教务长后被任命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校长(1923年改称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许寿裳聘请了一批北大教师来女师大任兼职教师,其中包括在北大国文系兼任讲师的鲁迅。北洋政府为控制女师大,煽动部分师生攻击许寿裳,逼迫他于1924年初辞职。

1924年5月,北洋政府教育部任命杨荫榆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杨荫榆到任后,网罗党羽,排斥异己,引起教职员工的不满。她要求学生只管读书,不要参加过问政治活动,把学生的爱国行为一律斥为“学风不正”,横加阻挠。鲁迅把杨荫榆的做法称作“寡妇主义”。11月,女师大国文系预科二年级三个学生因为江浙战争道路阻隔,未能按时返校达两个月,被杨荫榆勒令退学。但她对于和自己关系较好的学生却放过不问。女师大学生自治会要求杨荫榆收回成命,遭到拒绝。杨荫榆的顽固态度,激怒了学生。1925年1月18日,女师大学生自治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驱杨方针,决定从即日起不承认杨荫榆为女师大校长,发动“驱杨”运动。时任教育部佥事兼女师大讲师的鲁迅坚决支持学生的举动。女师大学潮愈演愈烈,许多教授、学者都卷了进去,一时间闹得京城沸沸扬扬。

当时教育总长是王九龄,没有到职,由次长马叙伦代理部务,他曾经表示可以撤换杨荫榆。1925年4月14日,北洋政府任命司法总长章士钊兼任教育总长。章士钊担任教育总长后,扬言“整顿学风”,支持杨荫榆镇压学生运动。5月7日,杨荫榆借纪念国耻日,召开演讲会,登上主席台。学生们发出一片嘘声,不承认她是校长,坚持要她下台。杨荫榆带领警察入校,进行干预。9日,杨荫榆假借校评议会名义,开除了许广平、刘和珍等6名学生自治会干部。11日,女師大学生召开紧急大会,决定驱逐杨荫榆,并出版《驱杨运动特刊》。12日,女师大学生自治会召开师生联席会议,宣布开除学生决定无效。女师大学生还于当天把鲁迅代拟的呈文递交给教育部,列举了杨荫榆的无耻行径,宣布驱逐杨荫榆出校。27日,鲁迅联合女师大马裕藻、沈尹默等6位教师,联名在《京报》上发表了《关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的宣言》,坚决支持女师大学生风潮运动。

8月1日,杨荫榆在作了周密准备之后回到了学校。前一天她以学校名义向京师警察厅发出公函,请准于8月1日照派保安警察三四十名到校。这天一早,杨荫榆就率领20多个职员在警察的武力支持下进入学校,一进门就张贴布告,宣布解散闹风潮最厉害的四个班:大学预科甲、乙两部,国文系三年级和教育预科一年级。学生不从,即遭到警察殴打驱赶。学校又停止了饮食茶水的供应,想用这办法促使学生自动出校,也没有达到目的。

学潮闹到这地步,杨荫榆觉得这校长再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提出了辞呈。8月8日,章士钊批准了杨荫榆的辞呈。杨荫榆的侄女杨绛在《回忆我的姑母》一文中说:“她挣脱了封建家庭的桎梏,就不屑做什么贤妻良母。她好像忘了自己是女人,对恋爱和结婚全不在念。她跳出家庭,就一心投身社会,指望有所作为。她留美回国,做了女师大的校长,大约也自信能有所作为。可是她多年在国外埋头苦读,没看见国内的革命潮流;她不能理解当前的时势,她也没看清自己所处的地位。”

鲁迅反对章士钊担任教育总长,被章士钊开除教育部公职

1925年8月6日,章士钊在国务会议提请通过停办女师大令并得以通过。8月10日,教育部正式下令停办女师大,另成立国立女子大学。17日,教育部的部务会议决定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改组为国立北京女子大学。消息传出后,舆论大哗。特别是女师大学生,群情激愤,拒绝改组。8月10日,鲁迅等六名女师大教师发起女师大全体教员大会,宣布成立“女子师范大学校务维持委员会”。13日,鲁迅被推举为校务维持委员会委员兼总务主任。同日,女师大师生在《京报》上发表了《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紧急启事》,称:“章士钊欺内媚外,摧残教育”“若章士钊在部,敝校与教部完全脱离关系”。“驱杨”运动升级为“驱章”运动,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京沪等地学生组织纷纷函电支持女师大师生的斗争。北京大学评议会也于8月18日通过决议案:“本校学生会因章士钊摧残一般教育及女师大事请本校宣布与教育部脱离关系事。议决:以本会名义宣布不承认章士钊为教育总长拒绝接受章士钊签署之教育部文件。”鲁迅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列。8月26日,鲁迅等北大教员40余人发表宣言,声讨章士钊迫害女师大的罪行,反对他担任教育总长。

在下令解散女师大后,章士钊派教育部专门教育司司长刘百昭带领武装人员和流氓、打手,从8月19日起强行接收女师大。8月23日,刘百昭向学生发起第三次进攻,驱使“男女武将”强行将学生托出校。坚守女师大的学生骨干刘和珍、许广平等 13人被教育部派出的打手打伤。当刘百昭扬言要将学生政治领袖武装押送回原籍时,鲁迅又挺身而出,冒着风险掩护几名无处藏身的学生骨干,其中包括许广平。

在校舍被占之后,女师大校务维持会在西城南小街宗帽胡同找到了一处可以作为校舍的房屋,向社会募捐的收入也足够半年的经费,授课教师也都义务上课。9月21日,无视教育部停办命令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就在宗帽胡同的临时校址开学了。鲁迅出席了开学典礼,在会上讲了话。由于长期疲劳紧张,鲁迅病倒了。9月23日,鲁迅开始发烧,到9月23日,共计20余次赴医院就医。但鲁迅依然坚持抱病工作,经常出席女师大维持会、教务会,并主动提出把义务授课时间增加一倍。章士钊晚年对女儿章含之回忆这段历史时说,当时许广平先生等进步学生在学校内静坐,不肯离校。杨荫榆雇了一批“三河老妈子”才把她们架出去。章含之不解,问父亲为何一定要从三河县雇老妈子。章士钊呵呵一笑说,那时乡村妇女多数仍裹小脚,唯三河县贫苦人家妇女传统地大多来北京、天津当女佣,故那里的妇女多为天然足。章士钊叹息说:“这些事过去多年了,当然是不对的!”

随着女师大风潮的升级,鲁迅与章士钊的矛盾激化。尽管如此,章士钊仍是先来软的,派人劝说鲁迅:“你不要闹,将来给你做校长。”他的封官许愿,被鲁迅断然拒绝。章士钊一看软的不行,便来硬的。他鲁迅身为教育部官员,竟然参与学生闹事,并任维持会总务主任,支持学生对抗政府等为理由,于1925年8月12日呈请政府免去鲁迅教育部佥事的职务。佥事这一官职自宋代起设置,乾隆时废除。北洋政府重新设立佥事一职,为中央官署里推荐之职,称“荐任官”,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第二天,段祺瑞执政府就下令照准。8月14日,鲁迅就收到免职文书,其日记有记载。鲁迅的好友、教育部同事许寿裳(教育部参事)、齐寿山(教育部视学)联名发表《反对教育总长章士钊之宣言》,宣布“章士钊一日不去,即一日不到部”,声援鲁迅,也被章士钊免职。鲁迅的佥事职务被免后,舆论哗然。《京报》于15日刊出《周树人免职之里面》,文中说:“自女师大风潮发生,周颇为学生出力,章士钊甚为不满,故用迅雷不及掩耳手段,秘密呈请执政准予免职。”

鲁迅状告教育总长,出人意料地胜诉

鲁迅的学生孙伏园曾撰文回忆鲁迅与章士钊打官司的情形:鲁迅被免职后,“当时教育部的许多同事都替鲁迅抱不平,主张鲁迅先生去平政院告章士钊的。平政院(院长)汪大燮是一个弄旧学问的人,同鲁迅先生在学问上甚为交好。有一天,平政院的一位邵先生跑到鲁迅家去,谈起这事,怂恿鲁迅先生对章士钊起诉,并且说汪院长也要亲自拜访一次鲁迅先生。”

1925年8月15日,鲁迅起草了一份起诉书,状告教育部总长章士钊。诉讼期间,著名学者尚钺问鲁迅:“找哪个律师呢?”鲁迅幽默地回答:“律师只能为富人争财产,为思想界争真理还得我们自己动手。”鲁迅虽然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但常常被人讽刺为“师爷笔法”的他,还真有绍兴师爷铁笔写诉状的天分。

鲁迅在起诉书中说:“树人充教育部佥事,已十有四载,恪恭将事,故任职以来屡获奖叙。讵教育总长章士钊竟无故将树人呈请免职,查文官免职,系惩戒处分之一。依《文官惩戒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须先交付,惩戒始能依法执行。乃滥用职权,擅自处分,无故将树人免职,显违《文官惩戒条例》第一条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条之规定。此种违法处分,实难自甘缄默。”鲁迅抓住“程序违法”做文章。按照惩戒程序,需先备惩戒文书交付“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进行审查。章士钊虽在呈函中说“补办”,但毕竟没有先行这一步骤。鲁迅紧紧抓住章士钊违反程序和认定超前的错误,为推翻章士钊呈请的“免职理由”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8月22日,鲁迅来到平政院,起诉教育总长章士钊。平政院是袁世凯统治时期开始设立的行政裁判机关,负责弹劾和审理违法官吏,相当于前清的御史台。有意思的是,章士钊一直反对设立平政院。章士钊在英国留学五年,深受英国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接受的是英国学者的观点。实行司法平等也是章士钊一贯的主张。他作为一个关心个人自由权利的人,看到了行政裁判制度侵犯人民权利的可能性。他认为,其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相符合,不利于司法平等。这有违于他一贯的主张。正是从保护个人权利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出发,章士钊自1912年起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之时起就反对设立平政院,主张官民一律受制于普通法院。因此,从民国初年开始,在随后的十多年间,他一直坚定地坚持反对平政院的设立,与赞成设立平政院者进行了十多年的论争。

收到鲁迅诉状副本,章士钊作书面答辩,答辩状甚长。章士钊罗列了鲁迅的许多不端行为,陈列了一通处置有理的辩说,却无诠释程序违法的答辩文字。该答辩传交鲁迅后,鲁迅又进行了反辩。鲁迅说,章士钊所列诸项指控只能算教员鲁迅的行为而非官员鲁迅的行为,“在部则为官吏,在校则为教员。两种资格,各有职责、不容牵混。”鲁迅反驳的另一条理由,是说他本人收到校务维持会委员委任状为8月13日,而章士钊呈免职状则在8月12日,未任先免,该罪项不能成立。

随着南方革命运动蓬勃兴起,北京的革命运动声势逐渐浩大起来。爱国学生和群众冲破敌人戒备森严的防线,摘掉“京师警察厅”的牌子。11月19日,章士钊在北京魏家胡同十三号的家被广大群众和学生捣毁。追随章士钊的教育部司长刘百昭家也被捣毁。章士钊无暇顾及与鲁迅的官司匆匆逃到天津,他的教育总长职务也被免去。11月30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得以在原址复校。鲁迅在当天的日记里记载道:“下午季市来,同至女师大教育维持会送学生复校。”复校的翌日,刘和珍、许广平等二十余名学生,在校门合影,庆祝斗争的胜利。鲁迅为这张照片题词,赞扬他们“敌忾同仇,外御其侮。诗云:修我甲兵,与子协行。此之谓也”。这表现了鲁迅同广大青年同患难、共战斗的革命情谊。

在诉讼过程中,教育部一直希望和解,不想把事情闹大。11月15日,教育部任鲁迅为清室善后委员会(教育部直属单位)助理员,以主动示好,但同样遭到了鲁迅的拒绝。

1926年3月16日,平政院裁决鲁迅胜诉。23日,平政院下达了“教育部之处分取消之”的裁决书。裁决书指出:“被告停办国立女师大学,原告兼任该校教员,是否确有反抗部令情事被告未能证明。纵使属实,涉及《文官惩戒条例》规定范围,自应交付惩戒,由該委员会依法议决处分,方为合法。被告遽行呈请免职,确与现行规定程序不符。至被告答辩内称原拟循例交付惩戒,其时形势严重,若不采用行政处分,深恐群相效尤等语,不知原告果育反抗部令嫌疑?先行将原告停职或依法交付惩戒已足示做,何患群相效尤?又何至迫不及待必须采取非常处分?答辩各节并无理由,据此论断,所有被告呈请免职之处分系属违法,应予取消。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决如主文。”

裁决书认定以教育部败诉的根本原因,是对鲁迅擅自处分的程序违法:第一,鲁迅即使违反教育部命令,举证责任在教育部,然教育部无充分证据支持;第二,即使鲁迅真的够处分,也应交给专门的委员会进行惩戒,教育部最高首长无权擅自呈请处分。

按照法律程序,裁决还需呈最高当局批准。1926年3月31日,国务总理贾德耀签署了给教育总长易培基的训令(临时执政训令第十三号),批准撤销教育部对鲁迅的处分。“据平政院院长王大燮呈,审理前教育部佥事周树人陈诉不服教育部呈请免职之处分,指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依法裁决教育部指处分应予取消等语,著交教育部查照执行。”

同日,教育部颁布了鲁迅的复职令:“兹派周树人暂署本部佥事,在秘书处办事。”段祺瑞执政府也随之发布了撤销对周树人免职处分的训令。

在军阀混战的20世纪20年代,作为教育部一个小小佥事的鲁迅,竟为自己被免职一事将教育部和教育总长告上法庭,而且胜诉,确实出人意料,在中国法治史上也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经典案例。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鲁迅胜诉的案子,并不具有普遍性。曾在北洋政府担任过司法总长的罗文干在谈到当时检察官与权势的关系时坦言:“凡行政长官不喜之人,旦夕得而羁押之,检察官不敢不从也;凡行政长官袒护之人,不得逮捕之,检察官又不敢不从也。是所谓人权保护,悉凭有力者之喜怒,而有力者之喜怒,不得不假借检察官之权力以行之,羁押后又得任其宰割矣。”这说明,在民国时期,司法机关并不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受制于行政权。鲁迅能打赢这场官司,与章士钊的态度不无关系。章士钊身兼司法总长、教育总长,是段祺瑞的亲信,人称“老虎总长”。但是他毕竟受过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教育,没有利用权势干预司法,没有给平政院施加压力,而是尊重法律,接受裁决,这也是鲁迅胜诉的一个重要因素。教育总长易培基同情学潮,同情鲁迅;而崇尚国学的平政院院长汪大燮也对鲁迅抱有好感。这一切,都成就了这起经典“民告官”的案例。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