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探讨

摘   要:在群众文化战线,人们一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好像都明白,又好像都说不清楚。正因为如此,群众文化这个与非物质文化保护密切相关的战线,首先弄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内容,就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内容;探讨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05-0201-01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为了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3月2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此之前,文化部等有关部门为保护和申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许多工作,这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在实践中又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问题,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界定上的认识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上两个文件的精神。

要科学地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概念,首先会碰到对“文化”的认识问题。在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两种文化观:一种是狭义文化观,一种是广义文化观,而以狭义文化观为最流行。一般人大多认为“文化”就是掌握文字的文人所创造的文人书本文化。所以学文化就是读书识字,不识字人人就没有文化,当然更不会创造什么文化。这样,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往往只看到文人文化,而看不到民间文化。

广义的文化观是一种新的文化观念,这是19世纪人类学和民俗学所阐发的文化观。按照这种广义文化观,不但要重视文人文化、同时更要重视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创作的民间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广义文化观的具体体现。请看《公约》第二条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这个定义所明确界定的是在民间社区中所运用、传承、创新的活的文化,显然主要是民众所创造、享用的民间文化,当然也包括人民所需要的文人文化,但民间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基,是当前需要保护的主要对象,则是毫无疑问的。此《公约》又具体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五个方面:

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这是指民间口头文学——民间歌谣、谚语、神话传说故事、民间曲艺、戏曲(特别是民间小戏)等广泛流行于民间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口传艺术(主要是语言艺术,也包括表演艺术)。还有语言则指行将消逝的少数民族语言和各地的方言。

2.“表演艺术”——民间歌舞、曲艺、戏曲等。

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这是指民众的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包括人民的消费文化——衣、食、住、行,生产文化——农、林、牧、渔、商业以及礼仪、节日庆典等实践活动的经验文化、生活文化成果。中餐、衣饰、民居等民俗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丰富的,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有许多是需要抢救、调查记录和传承、推广的。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这主要指在民间传承的许多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传统民间文化:创世神话、山水传说;民间科技(如水利、天文、医药、卫生……)、民间信仰(如禁忌、风水、巫术、占卜之类)等,其中有许多迷信的成分,但也包含着人民生活经验的丰富文化内涵,需要调查搜集和研究,这对普及科学知识的宣传也是必要的。

5.“传统手工艺”——各种手工业的技艺经验和各种民间美术、工艺,如民间建筑工艺、木工家具工艺、石雕、木雕、砖雕、年画、剪纸、玩具、风筝……乃至雅雕、骨雕、草编、漆雕、漆画、陶瓷技艺、泥塑、面塑、根雕、内画、刀画、烙画等种种层出不穷的民间艺术。

由以上列举的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看出,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群生活。如果要对它的范畴概念进行科学界定,首先要明确其主要内涵属于民俗文化的范畴,如果用狭义文化观来理解是难以弄清楚的,必须用广义文化观才能予以科学的界定。这对我们的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如果用一两句话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个定义,我们最好选择国务院文件下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