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

摘要:民国时期各大学普遍重视出版活动,把出版工作视为培养人才、改进教学、提升学术水平的重要一环。在制度设计层面上,设立了大学出版委员会,从宏观上指导和管理出版工作。在机构设置层面,设立了大学出版部(组或社),负责具体的出版事务,并接受出版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在出版物刊行层面,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物包括图书、期刊和报纸。民国时期大学出版的最突出贡献还在报刊,尤其是期刊方面,出现了一批高水准的学术刊物。以史为鉴,学术自主、自由的宽松文化环境,无论对大学还是大学出版界都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民国时期;大学;大学出版;出版委员会;出版部;学术刊物

中图分类号:NO;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4)02—0136—09

收稿日期:2013-10-2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版文化的理论建构研究"(09PXW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范军(1961一),男,湖北荆门人,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以清末京师同文馆、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南洋公学的建立以及新学制的施行为肇始。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之后,现代意义的高等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高等学校中无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抑或是教会大学(教会大学相对于中国政府的学校实际上也属私立),都受惠于当时因政治的动荡、各派力量的制衡带来的较为宽松的学术、思想环境,得益于国外多元教育文化的深刻影响,形成了快速“崛起”之势。①

民国高等教育的创始阶段是从民国元年到1915年。此期的大学一共10所,其中公立大学3所,分别是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和北洋大学堂,而私立和教会大学显得相对较繁荣。五四前后北京大学改制,带动了整个高等教育的革故鼎新和快速发展。从1921年到1926年,公私立大学由13所增至51所,教师和学生人数也有了明显的增长。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尤其是在抗战前的十年间,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步由规范而定型,趋于成熟。从1928年至1936年,全国大专以上学校从74所增加到108所,在校生人数从25000多增加至近42000人。这十年,高等教育也和国家的其他方面一样,是一个黄金时期。抗战的全面爆发,给正处于蒸蒸日上的中国高等教育造成了巨大冲击。但在“抗战建国”、“战时当作平时看”的思想指导下,高等学校虽然历经磨难,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到1945年抗战胜利,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增至141所,其中大学和独立学院增至89所,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人数与战前比都有大幅度增长。此后发展到1947年,全国总计有大专以上学校207所,其中公立128所,私立79所;按层次分,有大学55所,独立学院75所,专科学校77所;在校生总数超过15万,当年毕业生超过2.5万,均达到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数量发展的最高水平。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苦难与辉煌,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也走过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光辉历程。在激荡时代思想潮流引领社会文化变革,服务大学教学改革,促进人才质量提升,弘扬学术精神与推出学术成果等诸多方面,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谱写了中国现代出版史的华丽篇章。

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可以上溯到晚清,南洋公学译书院、京师大学堂译书局和编书处、山西大学堂译书院都可看作是大学出版的源头。稍后还有教会大学的出版活动。遗憾的是,从晚清到民国时期大学出版的历史演进、社会价值以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一直没有引起出版学术界的足够重视。除了宋应离编著的《中国大学学报简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姚远著的《中国大学科技期刊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从某个角度给民国大学出版一定关注外,现今已经出版的《中国出版通史》(民国卷)《中国近代现代出版通史》《民国出版史》《中国近代科技出版史研究》等专著,均没有对民国大学出版专章专节论述。有关民国大学出版的研究虽然也还有一些史料梳理、专题探究类的论文,比如白化文的《关于“老北大出版组”的研究》,韩晗的《关于“现代中国大学出版业与民营出版业(1840—1949)的比较研究”》等,但总体看比较零散,不成系统,对于出版制度、机构设置、图书刊印、大学出版的历史贡献等方面的研究明显偏弱。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民国时期的大学出版从几个方面,包括以往很少有人论及的制度设计,论述很不全面的机构设置以及学术期刊的特殊地位与贡献等,进一步作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个领域的注意,进而展开更加深入全面的研究。

一、制度设计层面:大学出版委员会

民国时期的高等学校一般规模都不大,即便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些名牌大学。学校教职工人数不多,管理人员更少,机构设置十分精简,运作的效率却比较高。民国大学在机构设置中,不论是一些著名的综合性大学,还是比较好的专科学校,均设有一个专门委员会——出版委员会。仅此就足见大学管理者对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

以北京大学为例,五四运动以后,北京大学组织机构有所调整。1919年12月3日评议会审议通过了《国立北京大学内部组织试行章程》。该章程规定,北大内部组织分四部:1.评议会,司立法;2.行政会议,司行政;3.教务会议,司学术;4.总务处,司事务。其中,行政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和执行机构,掌握全校行政大权,负责实施评议会议决的行政方面的事务。行政会议下设组织、预算、审计、聘任、图书、庶务、学生自治、人学考试、出版等常设委员会。各委员会人数5至9人。设委员长1人,由校长于委员中推举之,以教授为限。各委员任期1年。校长为行政会议的议长,主要参加者是各常设委员会的委员长,他们协助校长推行全校大政。

北京大学的出版委员会是在1919年设立的。首任委员长为胡适,委员有李辛白(也是总务处下的出版部长)、张相文、钱玄同、陶履恭、王星拱、张大椿、陈衡哲。出版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查出版书籍,并策划出版部之行政。1924年至1930年,出版委员会因故中止设立。1931年,出版委员会恢复设置,委员长为何基鸿,委员有杨铎、孙云铸、徐志摩、张慰慈、周作人、胡济。1932年出版委员会由刘复任委员长,委员则有马裕藻、孙云铸、江泽函、邱昌}胃、赵抟、毛准。1934年的出版委员会人员构成则为:刘树杞、胡适、张景钺、曾昭抡、陈受颐、赵抟、陶希圣、傅斯年、樊际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