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基础篇

规章制度基础篇

  一主体

  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肯定是用人单位,即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制定的管理规范,至于制定主体,可能是单位内部的人事部门、劳资部门或者其他临时组建的部门等,只要是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制定的,适用于全体职工的劳动管理规范,就符合规章制度的主体要求。

  实践中,有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内部的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是否具有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说实话,法律上并未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比如:某部门自身制定的管理规范,因其制定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所以实践中很容易被裁定不具有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这一点,不仅用人单位要注意,劳动者也要注意,避免因规章制度主体不合法而带来法律风险。

  二内容

  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般来说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权,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合法的要求,另外,就是要合理,符合社会伦理道德、人的基本常识判断等即可。比如:有的单位规定内部员工之间不允许谈恋爱,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没有产假、加班费上限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一般来说,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生产流程、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环境卫生、奖惩制度等。

  2、与日常劳动纪律相关的内容:签到、签退、请假等内容。

  3、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管理、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三制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如果程序违法,那么不管规章制度的内容如何之好,都有可以在仲裁中被裁定无效,从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

  调查、起草阶段我们一笔带过,剩下就是讨论、协商阶段了。需要两步:

  第一步: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或意见。

  第二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以上两步缺一不可,仔细看,仔细分析,两步不可并作一步,一定要按程序一步一步来。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工会进行了协商,而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不视为已经经过了民主程序,因为工会仅是民主程序的第二步。职工代表大会是可以参与民主程序的全过程的,而工会只可参与第二步。这里,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如果你们单位既没有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又没有组建工会,一定要先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原因上面已经说清楚了哦。

  四公示

  公示很重要!公示很重要!公示很重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

  公示的方法千千万,用人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公示方法,但一定要注意保存公示证据。比较典型的公示方法有:会议宣传(保存会议纪要、签到纪录),员工手册(保存发放名单、签收名单),公示栏公告、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保存劳动者收悉记录、签字记录、签收记录等)。另外,提醒用人单位,公示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劳动者切实权利义务的关键条款,一定要重点标注,加粗说明,不管是会议宣传也好,员工培训也好,抑或是发放劳动合同附件形式,都要履行好说明义务,反复强调说明,让劳动者知悉并了解,其过程最好录音录像,并保存相关证据,这样子,一旦日后法院要求举证,用人单位就可以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避免法律风险。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或没有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