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确2020年新开工项目甲供材料采购及领用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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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急

  包头联通﹝2018﹞19 号

  关于明确 2018 年新开工项目甲供材料 采购及领用相关事宜的通知 (配套管理制度)

 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

 为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结算审减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现对 2018 年新开工项目甲供材料采购及领用要求明确如下:

 一、甲供材料采购

  - 2 - 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设计会审制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资源的维护部门、建设需求提出部门均要参加设计会审,设计会审时须对甲供材料单价、数量进行认真审核,设计会审后施工单位必须复勘施工现场,进一步核算工程所需领用的甲供材料数量,并将复核后的甲供材料清单(须签字盖章)提供给项目经理作为采购依据(须留存)。

 设计会审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进行现场复勘,如施工单位复勘现场核算后的甲供材料金额(单价以物资部提供的为准)与设计文件甲供材料金额差异在 5%-10%之间,处罚设计单位 1000元;10%-20%之间,处罚设计单位 2000 元;20%以上的,处罚设计单位 3000 元以上。处罚金额用于对发现差异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建设部及时组织项目经理对施工单位的复勘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施工单位未进行认真复勘的,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项目经理必须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料数量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采购,最大限度避免工程材料产生剩余。工程完工后15 个工作日内,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及时核对甲供材料采购、领用情况,对于因工程施工方案调整造成采购数量大于实际使用数量的设备及主材等价值较高的物资,如无法在本年其他工程中调拨使用的,项目经理必须以通用流程方式将多余的物资明细提供给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由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协调供应商进行退货处理。以免材料积压造成后期项目清理困难。

  - 3 - 二、甲供材料领用 施工单位在设备材料到货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所需在 1 个月内完成材料的领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给出的甲供材料数量不足的,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目经理安排设计单位再次核实现场,变更设计并补提采购需求。

 三、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对施工测量核定的甲供材料数量准确性负责,对于2018 年新开工项目,甲供材料一经出库并领用,无论是因进行结算送审,还是结算审减,所产生的退料,均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办理退料至库存或进行项目间调拨,要求一律办理以工抵料。

 对于招标入围 2018 年度的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在 2 月底前均应先签署《甲供材料领用及以工抵料书面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1),方可委托施工。

 对于不按照本通知执行甲供材料采购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计划建设部将按照《关于明确“说到做到、尽心尽力”践行情况考核事宜的通知》(包头联通〔2016〕40 号)予以考核问责。

 四、本规定要求项目经理、服务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1 :

 关于 8 2018 年新开工项目甲供材料领用及以工抵料承诺

  - 4 - 对于委托我公司施工的 2018 年新开工项目,我公司承诺在每个项目甲供材料领用前,都进行施工现场勘查、路由复测,我公司对复测核定并提供给项目经理的甲供材料数量的准确性负责,并严格按照复测核定的甲供材料数量进行出库、领用,如出库、领用的甲供材料多于结算送审或结算审定数量,多出部分的金额,我公司同意以施工费进行抵扣,不再退料。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

 间:

  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 2018 年 1 月 15 日

  抄送:

 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综合部

  2018 年 1 月 17 日印发

 校对:计划建设部

 李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