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 善林金融营业部
员工重复入职的通知
各营业部、分公司:
为了完善善林金融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营业部员工重复入职的流程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复入职的定义 重复入职是指善林金融员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正式解除劳动关系或用工关系后,重新入职善林金融 。
二、
重复入职的条件
(一)
员工距离上一次离职善林金融已满三个月。
(二)
员工曾在善林金融工作满三个月且表现良好。
(三)
员工离职时需为主动离职,不包含辞退、不续签等非因员工主观意愿的离职情况。
(四)
善林金融工作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违规处理。
(五)
善林金融工作期间未产生任何劳动争议或纠纷。
三、
重复入职的流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经拟录用营业部同意,由拟录用营业部人事专员提起重复入职的申请(附件一)。
(二)重复入职人员入职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拟录用营业部办理入职手续。
(三)在每周提交的《入离职清单》表中“备注”列中标明“重复入职”后递交人力资源部。
四、
其他事项
(一)善林金融司龄不再连续计算,同时与司龄相关的福利待遇按新入职员工处理。
(二)岗位试用期按《理财管理中心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员工离职时间未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原则上待遇(包括但不仅限于职级和薪资)不高于同期未离职员工。
(四)员工离职时间超过一年的,需依据其资质和市场水平重新评估其待遇(包括但不仅限于职级和薪资)。
若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各对接人联系。
善林金融人力资源部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重复入职 申请
(拟重复入职人员姓名)由于以下原因,于
年 月 日通过
方式离开了善林金融。
离职原因:
目前,由于以下原因申请重复入职善林金融。重复入职原因:
该员工离职前业绩如下:
特此说明
营业部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