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去病墓石刻写意性的独特艺术形式

活动是积极地探索,捕捉眼前事物的某几个最突出的特征,表达事物的本质。达到艺术表现形式的简化,主客观的统一。

(二)知觉经验的选择

知觉过程是在视觉感官之内发生的,是形成“知觉概念”的过程,由高级的抽象思维能力完成的。安徽黄山的迎客松,一侧伸出一支干,就像人伸出一支臂膀,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而另一只手优雅的斜插在裤兜里,雍容大度。这种知觉概念是通过准确的概括出这棵松树的外形,特征把握的,而要使知觉对象最接近于刺激物的“迎宾客”,就要以那种诸如站着的门童,一手伸出,略显弯腰的动态等一般的感性特征组成的特殊式样,去代表作为刺激物的“迎宾客”。在一般人看来,它只是一颗普通的松树,是充满智慧眼光的游客赋予了它有意义的价值——永垂不朽的中国与世界人民和平友谊的象征。这种不雕之雕的艺术品,不就是简化艺术的可贵之作吗?

简化,就是将作品与人民概念中的形象对比之后尽可能的简单。就像“迎客松”在此我把它称为艺术品,它能让我们感受到那种形态对自己的吸引力,删繁就简,这是视觉感受唤起了知觉经验对刺激物的简化,是知觉对象传达了知觉经验的意象。

同样,据历史记载,霍石《马踏匈奴》最初是放在陵墓前,作为一件纪念碑式的独立雕刻物。因此在其特殊用途的需要,在雕像的整体结构形式上,必须显示出一种庄严、威武的气势(受楚文化的影响,信奉武术,以神和逝者为尊)。我们试想假如这块石头还未进行雕琢,雕刻工匠如果把它雕琢成一匹飞奔的马,便不会带给我们庄严威武的气势,加至当时工具的限制,不可能将一只飞奔的后踢镂空的雕刻出来,这个,我们在观看《跃马》就可以感受到,雕刻之难。潜意识思维告诉我们,一匹静静的站着的一匹马要比飞奔的造型更加简化。这就是使得工匠只有经过简化的处理才能表达出其要传达的意义。石材自然本质外形在工匠看到第一眼时已经告诉他,这块石头好像一匹站立的马,就像只有四个点,大脑中那种向着简化生成的趋势被刺激物所潜藏的正方形的特征压倒。 中国雕塑重天趣,以浑然天成为最高的审美标准, 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充分利用材料的天然形状,以应物象形为手段,追求稍加雕琢便意趣十足的审美趣味。这使简化与中国哲学观念不谋而合。《马踏匈奴》并没有像东汉时期的《马踏飞燕》将其健壮的肌肉,甚至腿部关节等细节细致刻画,而是仅在马的腿、股、头和颈部雕刻了较深的线,清晰,直接的,概括了战马的庄严稳重昂首岐立的勝者雄姿。

一块石头总是完整的,对于马胯下的石头,工匠们则匠心独运,对于霍去病的崇拜,不自然的就会想到被击败的匈奴族,生动的刻画了战败者哀嚎求饶、窘态毕露的形象。如此,与战马的胜利者风姿形成鲜明的对比。不仅使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取得一致,并且也让人联想到马背上战功赫赫的青年将军霍去病。

二、写意雕塑简化形式的显现

关于雕塑,米开朗基罗说过这么一句话:雕塑应该是从高山上滚落下来而摔不碎的实体“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汉代石雕雄浑的写意风格的雕塑的纯粹性。写意雕塑虽然本源是中国的具有名族特色的文化体现,但他也是世界性的。西方雕塑家贾科梅蒂的雕塑也不无巧合的也体现了写意性,细长,消瘦的整体造型,摆脱了西方传统的写实的体量追求,压缩了体量使得雕塑几乎变成了线性的、极简的造型,人们从中感受到恐惧,孤寂的心里空间,这是一种中国式的形而上的空间意念,主客观的统一。使他的雕塑具有了中国雕塑一样的写意性格。

当代雕塑家,吴为山的《南京大屠杀的遇难同胞》、《老子像》、朱成的《喜》、何鄂的《流淌的河》等,在我看来他们的作品都是具有写意性的,简化的。如果不是深切体会,视觉、知觉的挖掘,是不会挥洒出振奋人心之作。

参考文献:

[1]吴为山.论写意雕塑——从反思中国现代雕塑与传统雕塑谈起[EB/OL].http://contemporary.artron.net/20101215/n140365_1.html,2010-12-15.

[2]陈培一.写意雕塑概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3]王子云.中国雕塑艺术史(上)[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

[4]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视觉艺术心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